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7证券简称:华森制药公告编号:2018-033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471,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929,301.82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42,498.1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17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75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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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15,788.69万元为仅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目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结余利息金额476.71元于注销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一创投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