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公告编号:临2018-03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坚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及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三次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为830,550股;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为94,500股;合计解锁925,05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1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备文件: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股票代码:601567 股票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君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及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三次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为830,550股;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为94,500股;合计解锁925,05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1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8- 03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次及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暨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925,050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5年6月1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5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数量为324.8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万股,首次授予人数调整为469人;因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授予价格相应调整后为每股8.548元/股。确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6月29日。

4、2015年8月7日,公司完成三星医疗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月29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99元/股。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在实际授予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陈少芳放弃认购授予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4.5万股,授予价格不变。

6、2016年4月7日,完成三星医疗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及登记工作,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部分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已获授的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47,750股。并于2016年7月7日回购注销完成。

8、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依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40%,解锁股份合计为1,236,500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6年7月25日。

9、2016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同意公司将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3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波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300股。并于2016年8月23日回购注销完成。

10、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同意公司将2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0,9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含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大武等1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650股。并于2017年7月6日回购注销完成。

11、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的议案》,决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为855,750股;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为102,500股;合计解锁958,250股。

12、2017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同意公司将1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9,725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含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可等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975股。并于2017年11月2日回购注销完成。

13、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及其预留、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同意公司将1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775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含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吕美芬等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775股。并于2018年5月31日回购注销完成。

14、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及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的议案》,决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三次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为830,550股;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锁,可解锁比例50%,可解锁股份为94,500股;合计解锁925,050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次、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第三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条件已经满足,决定对剩余4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及10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二次实施解锁。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1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5,050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第三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法律意见书认为:《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本次解锁之相关条件已经成就;就本次解锁,三星医疗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三星医疗董事会通过的解锁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三星医疗可以实施本次解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