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18-06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7,828,2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1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见附件: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供销大集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

咨询电话:029-87363588

传真电话:029-87363558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公司自行派发股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