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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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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8-016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崇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用途、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 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8-017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将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本次回购股份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六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8-018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税后利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成本价格不超过4元/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本次回购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估值显著低估,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三、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能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回购股份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

假设本次回购的平均价格为4元/股,则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2,025,400,000股)比例约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税后利润的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4、 回购预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预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 活跃度,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假设本次回购的平均价格为4元/股,则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2,025,400,000股)比例约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的股份2,000万股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2,000万股。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的股份2,000万股且全部注销,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2,00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005,400,000.00股。

(3)本次回购的股份可能部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注销的情形,该情形不做测算。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0.31亿元,货币资金及其他理财资金合计约人民币1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54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9.22%。假设此次最高回购资金8,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5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13%。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审议(2018年7月6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将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本次回购股份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税后利润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回购预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或回购期内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1388 证券简称:怡球资源 公告编号:2018-019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3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3日

至2018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7月16日(含该日)下午4: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邮编:215434

(四)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传真:0512-53703910

(五)联系人:高玉兰、汪进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本次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

(四)邮政编码:215434

(五)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传真:0512-53703910

(六)联系人:汪进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