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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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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刘翠英女士的通知,获悉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办理了部分股份补充质押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该项目累计之和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唐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872,000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股份总额的35.39%,本次补充质押股份20,4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8.66%;刘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7,376,986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股份总额的22.11%,本次补充质押股份24,3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16.5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唐健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为106,9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45.33%,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股份总额的16.04%。刘翠英女士累计被质押股份为133,6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90.67%,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股份总额的20.05%。

三、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增

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参与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增持计划参与人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954,5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55.94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持计划参与人拟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数量及金额

5、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且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