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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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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时在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6月30日以专人送出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0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俊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俊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生产:多功能环保型冷藏箱系列产品,制冰机,西厨设备,食品机械,蒸饭车,电饼铛;批发、零售:多功能环保型冷藏箱,制冰机,西厨设备,食品机械,蒸饭车,电饼铛;服务:多功能环保型冷藏箱系列产品的技术开发,制冰机,西厨设备,食品机械,蒸饭车,电饼铛。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经营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星路3号,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5号,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发街22号。(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13时30分在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0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总额。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及预计额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在人民币8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内,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总额。

●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UK Ltd提供11万英镑的担保,公司未对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5亿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充分审查了拟被担保下属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生产经营情况,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符合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或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万英镑。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6%。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于2018

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8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本次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于2018年5月16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3,740万元。

二、 此次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8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次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

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俊杰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各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注册号为913301107595187454,法定代表人周

俊良,注册资本20500万元,住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宏达路16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研发、设计、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货物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电梯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成年人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会务服务;房屋租赁。

法定代表人周俊良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的兄长。

(二) 杭州富尔基制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7471526000,

法定代表人为王荣泉,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1001室,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服装;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

法定代表人王荣泉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配偶。

(三) 型德国际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在香港成立,公司注册号为2618372,

注册资本为1港币,经营范围为杂货。

副总经理王富强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子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公司向关联方购买产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向杭州富尔基制衣有限公司和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商品的及时供应及产品质量。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修改经营范围。具体修改如下:

上述修订条款中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5日

至2018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8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8 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俊杰、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11:30;13:30-16:00)

(二)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传真:0571-86260718

(三)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18 年 5 月1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

2. 邮政编码:311100

3.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4. 传真:0571-86260718

5. 电子邮件:yd@yinduchina.com

6. 联系人:鲁灵鹏、吕智秀

(二)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