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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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华安证券拟于2018年7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以下产品,届时投资者可通过华安证券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及销售网点办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华安证券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 2018 年7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华安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华安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安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华安证券开放认(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华安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华安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华安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华安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安证券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华安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

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

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