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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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
质押的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集团”)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1、2017年12月18日,联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9,3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86%)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2018年7月6日,联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3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本次质押是对联明集团于2017年12月18日办理股权质押的补充质押,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2、截至本公告日,联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589,588股(其中112,989,586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7%。联明集团本次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88,7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43%,占公司总股本的46.1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联明集团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前次股权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联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质押合同,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质押股票股价下跌,联明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6月9日证监许可[2014]571号《关于核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9.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775,05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7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杨高路支行、上海银行广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汽车大型冲压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及模具研发项目、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