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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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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sec.com

(6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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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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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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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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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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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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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60-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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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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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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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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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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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8962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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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2至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的《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曾于2018年2月5日起至2018年3月5日17:00止,通过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及以上,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3月8日发布了《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重新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权益登记日仍为2018年2月2日,会议投票期间自2018年6月7日起至2018年7月6日17:00止。

2018年7月9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74,358,548.7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17,950,817.43份的34.12%,达到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关于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74,308,921.25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49,627.53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99.93%,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通过特别决议的条件,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1、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6日,本基金将预留二十个交易日供投资者赎回或转出。在此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相关费用安排详见《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按照下述费用收取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需按照上述赎回费用收取方式支付赎回费用,并支付申购补差费用。

(4)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其因本次变更而持有的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3、本基金将自2018年8月7日起正式实施转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将《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18年8月7日生效,即自该日起,《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自2018年8月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9号《关于准予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2、《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