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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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肯特瑞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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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陆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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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蚂蚁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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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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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深圳新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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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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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苏宁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人代表: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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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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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5450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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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通华财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褚志朋
联系电话:021-60818730
客户服务电话:95156转5
传真:021-6081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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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38) 途牛金服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32号
法人代表:宋时琳
联系人:贺杰
电话:025-86853960-66727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9-999转3
网址:http://jr.tuniu.com
39) 挖财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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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万得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人代表: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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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万家财富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2) 新浪仓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43) 宜信普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传真:010-8589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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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盈米财富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1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45) 云湾投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范泽杰
联系电话:021-205301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传真:021-20539999
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46) 中信期货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10-5776 2999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47) 中证金牛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陈珍珍
电话:010-593365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8)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9) 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注:兴业银行仅在“钱大掌柜”销售本基金C类份额。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联系人:赵雅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黄金现货合约(包括现货实盘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的目标ETF为易方达黄金ETF。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钩黄金价格的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易方达黄金ETF的联接基金。易方达黄金ETF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紧密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黄金ETF追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参与易方达黄金ETF交易。为更好地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当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流动性不足或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投资成本更低时,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
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国内其他黄金投资工具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于挂钩黄金价格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及互换协议),基金管理人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其预期风险及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按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计算的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易方达黄金ETF的联接基金。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目标ETF及其所代表的国内黄金现货品种的风险收益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5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易方达黄金联接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易方达黄金联接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自2016 年7 月1 日起,本基金增设C 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6 年7 月5 日。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因黄金现货合约交易、结算、仓储以及申购、赎回目标ETF过程中进行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的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租借手续费、过户费、仓储费);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黄金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由于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为易方达黄金ETF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为避免重复收费,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对本基金财产中的易方达黄金ETF部分计提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制定了以下的收费标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以调整后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按0.5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调整后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易方达黄金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调整后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易方达黄金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销售服务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人选择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人选择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2)赎回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A类份额赎回费用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与份额类别等因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1、调低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1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绪言”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信息。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补充了本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10. 在“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 在“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 在“十九、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3. 在“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4. 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5.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