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奥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博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安徽金奥博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工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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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决定将安徽金奥博在工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博在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安徽金奥博、招商证券与工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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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募集资金转入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专户后,公司及安徽金奥博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金奥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是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金奥博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金奥博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