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同时,由于届时所有清算费用将不再由基金财产而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因此即使是在待分配财产为零的情形下,也不会出现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机构持有或所管理的产品持有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及2018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布的《关于召开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本人/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集富纯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7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1元(含),则基金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7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均为1年,封闭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