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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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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2018-018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二楼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杨昌学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黄继先生、张鹏先生、郝颖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黄小林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强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杨建中先生、刘晓骏先生、刘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 宏、杨飞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8-019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董事黄继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曹浪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杨昌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杨昌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昌学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临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昌学

委员:熊维明、黄继、张强、曹浪、罗异、廖元和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树森

委员:杨昌学、熊维明、廖元和、黎明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黎明

委员:廖元和、张树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廖元和

委员:杨昌学、熊维明、张树森、黎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熊维明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熊维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临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黄继先生、杨建中先生、张强先生、刘晓骏先生、刘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曹浪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黄继先生、张强先生、曹浪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临2018-014号公告,杨建中先生、刘晓骏先生、刘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临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第四、第五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经审阅熊维明先生、黄继先生、杨建中先生、张强先生、刘晓骏先生、刘勇先生及曹浪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聘请熊维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请黄继先生、杨建中先生、张强先生、刘晓骏先生及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请曹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请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杨建中先生、刘晓骏先生、刘勇先生的简历

杨建中,男,侗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重庆港口管理局技术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处处长,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技术部部长,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晓骏,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重庆市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计划经营科科员、项目经理,重庆长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勇,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重庆市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业务部副经理、企管部部长,重庆市渝物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总经理,重庆金材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港务物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许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许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许丽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临2018-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