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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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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退市昆机 公告编号:临2018-055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风险提示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交易30个交易日,本公告日(2018年7月11日)为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本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沪股通投资者如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请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即今日卖出。目前,沪股通投资者如选择继续持有,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公司截至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妥善应对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年5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73号《关于终止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806

2、证券简称:退市昆机

3、涨跌幅限制:10%

二 、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18年5月30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本公告日(2018年7月11日)为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我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其他重要事项

退市昆机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为沪股通标的。目前公司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由于退市昆机目前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目前,沪股通投资者如选择继续持有,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具体事宜请透过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联系香港结算了解情况。

五、风险提示

2018年7月11日为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参与交易应关注以下事项:

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亿元,公司已连续四年亏损。2018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56亿元。

公司目前已披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到中小股东诉讼,目前正处于法院立案受理及应诉阶段,公司预计还将陆续接到基于同一事由而受理的诉讼,因涉及面较广,故无法准确评估相应的诉讼潜在赔偿金额及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股民诉讼对公司资产及现金流之潜在不利影响。

公司子公司西安交大赛尔机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沙赛尔机泵有限公司经营困难,两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部分一般账户因涉及诉讼被司法冻结,两公司基本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其相关财务状况逐渐恶化,可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此子公司相关的各项风险以及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的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退市昆机 公告编号:临2018-056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云南证监局关于沈阳机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云南证监局关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问询函》(云证监函【2018】220号),原文如下: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关注到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机床)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中披露,“沈机集团承诺自2013年1月1日起60个月内消除昆明机床与沈机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沈机集团目前无具体转让计划,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合法、合规转让昆明机床股权”。沈机集团作为昆明机床控股股东,于2017年10月24日向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股份)发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称力争自承诺函生效后36个月内,以恰当方式解决昆明机床与沈机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沈机股份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同意该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16日。

请沈机集团、昆明机床分别就沈机集团解决昆明机床与沈机股份的同业竞争承诺决策及披露过程进行说明,就昆明机床定期报告披露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否到期未履行、沈机集团承诺变更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承诺变更是否须经昆明机床履行相关程序、该承诺事项是否违反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等事项分别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予以公开披露,沈机集团、昆明机床应分别聘请法律顾问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昆明机床应在收到此函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披露问询函内容,自查情况及专项法律意见书应于收到此函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并予以公开披露。我局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以上为《云南证监局关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问询函》原文。

公司已多次发布风险警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