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理期结束及摘牌暨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 退市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8-067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整理期结束及摘牌暨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2018年7月11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7月13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具体事宜请投资者关注7月18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
●退市吉恩目前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或透过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联系香港结算了解情况。
2018 年5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 号《关于终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开始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截止2018年7月11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二、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5 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2018年7月13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摘牌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条和第 14.3.2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票确权登记,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股份确权办理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东北证券将于2018年7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
1、需向券商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投资者
本人身份证、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机构投资者
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条和第 14.3.2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预计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9月12日前(含9月12日)开始在股转系统转让。
3、股份确权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可向东北证券咨询。
咨询电话:9536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遇有节假日除外)8:30-20:30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 系 人:王行龙、郭凯
2、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54号
3、电 话:0432-65610887
4、传 真:0432-65610887
公司股票摘牌后,公司将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报纸,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