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3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购买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50%。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2018年1月4日本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3亿元认购该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61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扣款日:2018年1月5日,收益起计日:2018年1月5日,到期日:2018年7月10日,产品年化收益率:4.70%-5.10%。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截至2018年7月10日,该结构性理财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298,794.52元,本金及利息合计共440,298,794.52元(大写:肆亿肆仟零贰拾玖万捌仟柒佰玖拾肆圆伍角贰分 ),已经汇入到公司账户中。
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若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我们将及时对外公告。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4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并计划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继续增持,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增持)。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书面来函,铁牛集团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方式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铁牛集团。
(二)增持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四)增持情况:增持数量600,000股,成交金额413.4万元,成交均价6.8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五)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铁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1,787,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6%;本次增持后,铁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2,387,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9%。
(六)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前,铁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97,353,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4%;本次增持后,铁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97,953,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7%。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铁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级市场及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后续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铁牛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