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22408 债券简称:15美都债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美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收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美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投资”)位于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对河口村庄村畔29号地块被纳入改造范围,美都投资与德清县人民政府武康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收购协议书》,收购协议总价款43,069,876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拆迁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当事人:
甲方:德清县人民政府武康街道办事处
乙方:浙江美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搬迁房屋坐落: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对河口村庄村畔29号(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号:德清国用(2010)第00168519和00168520号,土地证载面积合计25646.85平方米
房产所有权证号:德房权证武康镇8字第00362-0004号到0018号共15个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1507.26平方米;
本次实行货币补偿,拆迁总价款合计43,069,876元。该拆迁总价款包含房屋价值补偿及与之相关的政策性补偿(补助)、提前搬迁奖励等费用。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甲方将收购的金额不低于40%预付给乙方;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交由甲方,并办理好产权证注销手续后的7日内,甲方再次支付乙方收购金额的30%;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7日内,必须确保将企业土地、房产全部腾空移交甲方 ,甲方在7日内将剩余30%收购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的,从预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八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相关证件,移交企业房产、土地的,扣除奖励费用外,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已付金额的万分之八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拆迁房产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本次拆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且有利于加快公司处置存量闲置资产的工作进程。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补偿公司将获得收益约36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征收补偿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收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