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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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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7月16日起,杭州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二、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8年7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杭州银行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杭州银行官方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包括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基金的认购费。

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以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杭州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杭州银行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份。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若上述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杭州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杭州银行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杭州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523

网站:www.hzbank.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6月14日0:00起至2018年7月9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7月9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修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00,001,059.99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00,001,059.99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7月1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张丹笛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将本基金年管理费率由0.7%下调至0.3%。

《关于修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实施,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2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8)沪普证经字第1583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八年六月七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修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张丹笛于二○一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0:00起至二○一八年七月九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六封(纸质投票二封,网络投票四封)。二○一八年七月十日十时零七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刘琪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100063732.19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 100001059.9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9.94%。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0封,有效表决票6封,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100001059.99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修改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13日,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0:00起至2018年7月9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0,001,059.9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4%,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0,001,059.99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刘琪

公证人员:黄彦、张丹笛

见证律师:黄丽华、姜亚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