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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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公告编号:2018-02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有3人,代表股份179,508,288股,占总股本的62.2911%;网络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3,873,348股,占总股本的1.34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国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永宁、李晓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金瑞矿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树律意见字[2018]第43号《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