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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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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取消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取消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新);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新)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7)。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原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出《关发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于2018年7月18日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现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公司对原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作出部分调整,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定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8年7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经出席监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3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2018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年7月29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7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仁智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洪连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康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新)

3、关于选举林承禄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2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 9:30-11:30 13:30-16:30

7、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唐倩

3、联系电话:021-68580565

4、联系传真:021-68580319

5、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

6、邮政编码:200135

七、附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