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3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

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本合同合作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该项目正处于计划实施阶段,本合同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最终能否顺利取得以及项目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建设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合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传媒”)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集团”)拟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空区管委会”)签署《孝感临空经济区项目投资合同》。

一、项目投资合同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集团为深入贯彻“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聚焦文化教育、文化消费、文化物流、文化旅游四大业务板块发展领域,重点加强现代零售业物流园区建设,实现由传统、单一的出版物物流中心发展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综合文化产业园区,拟与孝感临空区管委会签署《孝感临空经济区项目投资合同》。该项目计划在孝感临空物流产业园区内建设教育装备基地、文创产业园和智慧物流园,规划用地约342亩,总投资约6.84亿元。本次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长湖路21号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教育装备基地、文创产业园和智慧物流园,其中教育装备基地用地10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文创产业园用地130亩,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智慧物流园用地112亩,建筑面积 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

2、项目建设用地。本项目规划用地约 342 亩,项目拟选址孝感临空经济区物流园。项目土地用途为仓储物流用地,土地使用权限为50年,乙方按国家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以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价为准,并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3、投资规模、主体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84 亿元(按项目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00万元要求测算),由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乙方在项目投资中的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4、预期效益。本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0.9 亿元,运营后前三年年税收贡献不低于15万元/亩,以后每年税收贡献不低于20万元/亩。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用地保障。本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本项目用地进入土地出让程序。

(2)政策支持。甲方结合本项目的经济贡献,对项目给予对应的奖励。

(3)项目服务。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协调与有关部门及周边社区、村、农户的关系。

6、乙方权利和义务:

(1)公司设立。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在甲方辖区完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项目公司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参加本项目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依法按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乙方在项目公司注册完成的 30 日内,必须同时在临空区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务注册登记,结算地和核算地均应为甲方临空区,必须实现就地销售、就地结算、就地核算、就地申报、就地缴税。

(2)投资建设。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建设应符合甲方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建设标准和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等要求。

(3)项目运营。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投入正常运营;运营后前三年年税收贡献不低于15万元/亩,以后每年税收贡献不低于20万元/亩。税收贡献未达到合同约定最低标准的,取消乙方的优惠政策,甲方有权追回乙方已享有的优惠政策;项目公司自投入运营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迁出甲方辖区(建设公司除外)。

(4)项目管理。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项目内容进行建设和生产经营,不能擅自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不能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能减少项目投资规模;乙方及其项目公司不得随意对外转让股权。

7、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公司可充分利用当地的优势资源,完善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拓展公司业务和市场占有率有积极作用。

截至本公告日,本合同合作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该项目目前处于计划实施阶段,预计本合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鉴于该项目正处于计划实施阶段,本合同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能否顺利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以及项目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建设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投资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会积极关注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

2、《孝感临空经济区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长江传媒”)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31号),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传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965,82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6.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789,995.5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604,843.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1,185,151.6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3〕1-1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拨出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向二级单位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拨出募集资金9,500.00万元。具体为:(1)向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增资6,500.00万元,由其负责“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2)向湖北长江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增资2,000.00万元,由其负责“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3)向湖北长江教育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1,000.00万元,由其负责“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各二级单位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46.27万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16.08万元。截至2017年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7,569.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公司本级募集资金余额为105,480.64万元,二级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88.66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发售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资金用于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期限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以联签的方式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风险控制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长江传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度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管理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长江传媒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 备查文件

1、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

2、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经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经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到期已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已收回的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回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28.7亿元,实际获取理财收益5,407.53万元。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已收回的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收回闲置募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14亿元,实际获取理财收益2,396.91万元。

二、理财产品本金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以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3.2亿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购买产品原则上为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4、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

3、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

4、长江传媒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长江传媒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