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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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6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8-6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2018-61),公司与李志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收购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京颐飞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趣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四家公司股权。7月9日,公司收到李志发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确认函》,就相关事实进行确认,李志与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书真实、有效;《框架协议》所约定的标的资产包括标的公司等四家公司,为相关资产的整体性重组。上述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月11日,公司收到李志、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告知函》,就相关事实内容确认如下:

1、李志、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颐科技”)于2018年7月11日向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发送《关于终止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告知华鹏飞,李志、京颐科技2018年5月22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将于2018年7月21日终止,不再与华鹏飞推进重组;李志、京颐科技于2018年7月21日前与华鹏飞完成就终止《合作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相关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或其他事项的处理。

2、李志与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真实、有效。李志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中约定的重组事项,并在重组事项获得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尽快实施。

本次国新健康的交易方案和交易条件有利于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标的公司股东的权益。国新健康与标的公司具有天然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打造、整合包括上下游企业在内的全新产业链及生态体系;标的公司的业务符合国新系在健康医疗大数据板块的战略布局,在集团公司支持下,标的公司的业务有望获得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方案已基本论证成熟,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相关审计、评估工作预计在2个月左右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每1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18-6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拟增持股份的通知》,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持有公司231,369,3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74%。

2、增持计划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国新健康(股票代码:000503)股票。累计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交易价格不高于非公开发行的价格35.44元(含本数),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信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等公告,上述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且不排除上述增持目标完成后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的股票。

二、增持目的及资金来源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资金来源

增持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有资金。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实施增持。

四、承诺事项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国新健康股票。

五、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1,369,3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7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