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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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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29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655%左右,主要原因是主营产品切片价格由于市场原因涨幅较大及联营企业尼龙化工2018年上半年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加。

2、公司主导产品与国内聚酯行业和化纤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产品类别不同、市场环境不同、应用领域不同,没有可比性。

3、关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阮其云等83个自然人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尚无进展。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8年7月13日,证券时报等媒体发布了一篇题为“就是这么神!神马股份78亿财务造假案仍待解,股价百日却翻倍!”的文章。该文章中提及“国内尼龙66厂家难出现暴利的局面,一方面受己二腈成本制约,另一方面目前下游成本已经过高,需求平平,厂家想要持续涨幅也是不现实的”、“Wind数据显示,目前已公告业绩预告的13家上市化纤企业中,11家预计业绩同比出现增长。除神马股份外,业绩预增最多的华鼎股份净利润同比增长366.55%,此外桐昆股份预计增长122.4%”、“2017年1月9日,首批13位神马股份投资者的起诉材料递交郑州中院,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以及利息损失在内,共计索赔302万元”等事宜。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核实,现澄清及说明如下:

1、2018 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29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655%左右,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上游原材料己二腈,只能从国外进口,而己二腈供应商与神马股份有多年的合作历史,是长期合作伙伴。2018年的己二腈采购量及采购价格是购销双方在2017年的基础上依据价格公式签订合同,2018年双方一直按照谈判合同执行。2018年上半年己二腈市场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影响不大,66盐的采购成本基本稳定。公司主营产品切片价格由于市场原因涨幅较大,但是由于成本基本稳定,神马股份2018年上半年利润增长较多。

此外,联营企业尼龙化工2018年上半年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是因原材料苯价格稳定,己二酸实现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加,导致神马股份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

2、公司主营产品为尼龙66工业丝、帘子布、切片,与恒力股份、荣盛石化、桐昆股份三家公司相比,产品类别不同、市场环境不同、应用领域不同,没有可比性。

目前已公告业绩预告的13家上市化纤企业,与本公司的产品不属于同一类别,其中华鼎股份生产的是尼龙6,本公司生产的是尼龙66,与本公司也无可比性。

3、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原告阮其云等83个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2月22日(15个自然人,索赔金额为3,924,936.10元人民币)、6月15日(35个自然人,索赔金额为7,593,773.31元人民币)、9月7日(33个自然人,索赔金额为16,642,140.63元人民币)本公司临时公告,目前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之中,尚无进展。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