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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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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友好

股票代码: 6007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8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概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大商集团控股股东为大商管理,实际控制人为牛钢先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商集团股东情况如下:

大商集团的控股股东大商管理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牛钢先生,男,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21020219600610****。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大连商场第一副总经理,1992年起任大连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1995年起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任中百商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新玛有限公司、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除通过大商管理进行间接投资外,牛钢先生无其它重大的股权投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大商集团是一家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主营商业零售、菜果市场、影城传媒、房地产等业务板块。大商集团的商业零售门店网络覆盖辽宁、河南、四川、云南等省,涉及百货、超市、电器专营等业态。其中,大商集团下属百货门店按照市场定位区分为现代综合百货、综合购物中心、现代高档百货、时尚流行百货等不同的细分业态,覆盖各层次的消费人群。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大商集团逐渐形成了多商号、多业态的混合运营模式。

大商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如下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大商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大商集团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大商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商集团持有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807,154 股股份,持股比例 9.97%;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70,573,815股股份,持股比例24.03%;持有BGF公司(澳大利亚上市公司)54,449,834股股份,持股比例14.99%。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商集团不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股权。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秉承一贯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原则,为稳定资本市场,同时通过本次股权增持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ST友好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年5月1日,大商集团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同意自决议作出日起36个月之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增持友好集团股权至不低于20%,不高于30%的比例(与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增持的价格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决定。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商集团持有上市公司*ST友好62,298,247股股份,占*ST友好总股本的20.00%,为控股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商集团持有上市公司*ST友好77,872,723股股份,占*ST友好总股本的25.00%,仍为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ST友好股票。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权益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增持*ST友好股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六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之内买卖*ST友好股票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ST友好股票的情况:

2018年2月,大商集团累计买入友好集团股票1,312,517股,价格区间为4.46元-5.05元;

2018年5月,大商集团累计买入*ST友好股票7,367,706股,价格区间为4.65元-5.41元;

2018年6月,大商集团累计买入*ST友好股票6,997,970股,价格区间为4.47元-5.31元;

2018年7月,大商集团累计买入*ST友好股票1,240,000股,价格区间为4.63元-4.89元;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之内未有其它买卖*ST友好股票的行为。

第七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

1、大商集团营业执照

2、大商集团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身份证明

上述文件备查地点:本公司住所地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牛钢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