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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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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1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5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对文章所述内容知情,你公司是否决定或参与上述交易决策,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回复:

根据上述情况,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空龙翔”),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文章所述内容进行了核查,了解到碧空龙翔、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奔涛、独立董事叶林、独立董事欧阳辉以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钟葱、陈宝康、范世锋、陈宝芳、张玉明、杨似三、沈洪辉、徐金芝、汤胜红、管春林、宋晶、薛洪岩、丁峰、苏麒安、邹晓晖对相关媒体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题为《“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盘路径曝光 凤形股份股价“雪崩”内幕起底》的文章中所提及的内容均不知情;公司及上述人员没有参与文中所述的交易决策;针对上述文章提及的相关内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上述人员是否存在配合减持行为,你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停牌。

回复:

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的方式核查了解到,上述人员不存在文中提及的配合减持行为。

2018年2月5日,公司因筹划资产出售事项,预计该事项将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标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上述停牌因筹划筹划资产出售事项达到停牌标准,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则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公司不存在虚假停牌的情况。

3、在上述文章所述事件发生期间,你公司是否存在非正常的资金流出,是否直接或间接为上述交易提供资金。

回复:

公司针对上述文章所述事件发生期间,由公司财务部进行了自查,由内控审计部进行了内部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在上述文章所述事件发生期间,公司不存在非正常的资金流出,没有直接或间接为上述交易提供资金的情况。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