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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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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88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18年7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达伟业”)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弘达伟业持有本公司58,0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雷科防务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不超过34,666,114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6、减持期限: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8年7月17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8年7月17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弘达伟业就参与公司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将不转让本单位因认购雷科防务本次定向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由于雷科防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得本单位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本单位承诺亦遵守上述约定。

截止本公告日,弘达伟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弘达伟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6月27日完成解除限售。

四、相关风险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弘达伟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弘达伟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弘达伟业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