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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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9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7月13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7月13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清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1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亿元,期限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4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8,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97.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0,112.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2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银行深度合作及向中国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新能源产业链的战略延伸,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8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中国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与银行办理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授信业务以及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