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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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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注:本基金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2、东兴安盈宝B

注:本基金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1.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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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

2、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第(4)至(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2)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基金赎回费用: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的约定时间定期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文字表述。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五)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进行了更新,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对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八)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本基金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2017年12月3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6月3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xzq.net。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