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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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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2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24,28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8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田汉、王维东于2018年7月13日与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农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8)海农商行高保字〔G2〕第0158号),京汉股份、田汉、王维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设”)与海安农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2019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8-2019年度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除房地产业务外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授权华东建设预计担保金额范围为5亿元,本次担保前为华东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2日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开发区迎宾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维东

注册资本:19348万元整

主营业务范围:建筑、机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金属门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业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电安装、防水防腐保温、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地基与基础、桥梁、隧道、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东建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1,994,332.08元,负债总额161,213,942.19元,其中的金融机构贷款总额124,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60,974,057.65元,净资产80,780,389.89元,营业收入48,237,016.89元,利润总额-1,749,660.20元,净利润-1,749,660.20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华东建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8,537,277.15元,负债总额135,566,156.36元,其中的金融机构贷款总额1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35,373,061.72元,净资产112,971,120.79元,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4,883,472.10元,净利润-4,883,472.10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田汉

王维东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6,000万元。

2、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田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东为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京汉股份、田汉、王维东之间对华东建设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平公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24,28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80%。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与海安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