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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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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
第一批PPP合作项目的进展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编号:临2018-084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阳观山湖区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

第一批PPP合作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2月21日中标《观山湖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并成立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由于SPV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不配合且拒不服从公司的管理要求,导致公司对下属控股SPV公司的管理处于完全失控状态。

二、风险提示:

1、未来本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或如何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如本项目不能继续实施,公司已出资1500万是否能够收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行使绝对控股股东权利,去贵阳当地工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聘请审计机构对SPV公司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完善SPV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公司不排除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贵阳观山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签署了《贵阳市观山湖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6-063),项目计划合作10年,总投资金额约100亿元人民币。并与2017年2月13日披露了项目预中标公告《观山湖西部现代制造产业园第一批PPP合作项目合同公示》(公告编号:临2017-015)确定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52,986.93万元,预计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告编号:2017-021),并于2017年3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签订贵阳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同时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PPP项目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公司名称为: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其中SPV公司注册资本为:70597.38万元,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投集团”或“甲方”)出资21179.2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418.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公司在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相关管理人员不配合相应审计工作,且拒不服从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管理要求,于2017年底拟对SPV公司董事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并于2017年12月28日发出《关于调整刘晓桥副总经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免去刘晓桥同志SPV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同时发函至观投集团提议2018年1月15日召开SPV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更换我方委派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观投集团并未回复及配合召开审议上述股东会事项。公司于2108年1月15日再次发出《关于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人事任免等决定的函》及《人事调整期间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停止手头一切工作并暂停全部付款业务,直至调整人员离任审计结束为止。但下属SPV公司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办理工作及资料交接,拒不配合审计,也未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工作。公司自2017年9月11日-9月30日分三次,在观投集团未出资的情况下先行汇入SPV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其管理人员一直未将资金使用明细上报我司,我司于2018年2月22日通知SPV公司要求停止账户余额600万元的资金支出,但截至2018年3月31日,SPV公司账户余额为0,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发函至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百花办”)提议3月28日前与百花办面谈沟通相关事宜,未获回复。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再次发函至观投集团,告知公司人事任免决定并提请观投集团直接与我司联系沟通,其他人员均不代表我司意见且无法律效力,但均未有结果。

上述情况公司已多次函告SPV公司另一股东观投集团,要求召开SPV股东会审议更换董事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观投集团始终不予回复及配合,导致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SPV公司处于完全失控状态。为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尽快完善SPV公司管理机制,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再次提请召开SPV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宜,观投集团仍拒绝配合,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PPP项目运营的核心理念及双方签署《PPP项目合同》中,5.1条第三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进行监督管理”;5.2条第三款的约定“乙方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自主特许经营权”;6.2条第一款的约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设施。”,即上市公司拥有自主经营管理SPV公司的权利,观投集团拥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SPV公司章程》《PPP合同》及《合资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做为70%的绝对控股股东, 对SPV公司的人事任免及业务管理无法实施有效管控,已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致使上市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1、行使绝对控股股东权利,去贵阳当地工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2、聘请审计机构对SPV公司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完善SPV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3、公司不排除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原因,就本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或如何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