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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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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薛湖煤矿复工复产的公告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薛湖煤矿复工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下属薛湖煤矿事故及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4月12日14时30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薛湖煤矿29020中巷底抽巷矸石仓扩仓时,处理溜矸眼堵塞期间发生人员坠落事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薛湖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2018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东监察分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豫东煤安监【2018】22号)及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情况及对公司处理结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收到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公司下属薛湖煤矿复工复产情况

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薛湖煤矿复工复产请示的批复》(永政文【2018】65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1、原则同意薛湖煤矿复工。要求公司深刻吸取薛湖煤矿“4.12”坠落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加强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和员工培训,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安全防控体系。2、要求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按照“4.12”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五项防范措施,落实好验收专家意见,确保安全生产。

2018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命名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通知》(豫煤行【2018】194号),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1、按照有关规定,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薛湖煤矿进行了现场考核。鉴于公司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省煤办根据复核结果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决定命名薛湖煤矿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自2018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止。2、请公司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薛湖煤矿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公司下属薛湖煤矿自2018年7月16日起复工复产。本次事故对薛湖煤矿2018年计划产量无影响。

公司管理层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薛湖煤矿复工复产请示的批复》

2、《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命名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薛湖煤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通知》(豫煤行【2018】194号)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