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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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8-05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境内合法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7.129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二) 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天津博迈科使用不超过额度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天津博迈科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天津博迈科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中国银行滨海分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支行、浦发银行浦惠支行、工商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以及民生银行滨海支行等境内合法金融机构,其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基本说明

天津博迈科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期限比较短,资金利用较为灵活,且预计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二)风险控制分析

天津博迈科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天津博迈科购买的是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产品收益较为稳定。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限内,天津博迈科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综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