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煜)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7月19日起将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销售的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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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销售之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和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相关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同时,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上海基煜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1、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办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销售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4、该代销机构上线本公司其他产品时将自动开通转换及参加费率优惠的业务。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交易代码:15028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17日,金融地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9元,相对于当日0.35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4.35%。截止2018年7月18日,金融地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金融地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金融地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金融地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场内代码:160814)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场内代码:15028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金融地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金融地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金融地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7月18日收盘,金融地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十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基金代码:160814)、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基金代码:150281)、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基金代码:150282)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18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的情况,因此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交易代码:50205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17日,券商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61元,相对于当日0.31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3.88%。截止2018年7月18日,券商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4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券商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券商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券商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券商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券商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券商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7月18日收盘,券商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二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502054)、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50205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18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因此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二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502013)、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A,基金代码:502014)、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B,基金代码:50201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18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因此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