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现金对价的公告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8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现金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2号),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标的资产交付与过户、新增股份登记与上市等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将视市场情况择机启动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工作。

2、公司本次先行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1,313,632.14元支付了部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待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再行置换前述自有资金。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2号),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批复后,公司及时组织实施本次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交易的标的资产交付与过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与上市等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向刘志远、曾文钦、盛建强、张文琴、范凯、韩炳刚、姜华、朱丽双、刘强、荣晨羽、施常富、刘国洪、陈霞、刘东、徐兵、刘家沛、韩宏川、侯彦伶、袁永川、刘道德、赵健恺、杨润、雷雨等23名交易对方支付41,313,632.14元的现金对价。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8年4月9日,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就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85419150B),必控科技已经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必控科技盛杰等32名股东持有的必控科技68.1546%股份已全部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并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必控科技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必控科技99.8998%的股权。

二、验资情况

2018年4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20ZA000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4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盛杰等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332,187.00元,盛杰等人以其持有的必控科技68.1546%的股权出资,必控科技已于2018年4月9日办妥相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三、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情况

公司已向盛杰等人发行股份10,332,187股,该股份已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盛杰等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名股东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根据本次签署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盛杰等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名股东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约定,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向刘志远、曾文钦、盛建强、张文琴、范凯、韩炳刚、姜华、朱丽双、刘强、荣晨羽、施常富、刘国洪、陈霞、刘东、徐兵、刘家沛、韩宏川、侯彦伶、袁永川、刘道德、赵健恺、杨润、雷雨等23名交易对方支付41,313,632.14元的现金对价。待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将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剩余部分并对前述先行支付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支付现金对价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