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公司三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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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汤友钱先生主持,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君平女士因公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英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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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侃 蒋丽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
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