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债券代码:143109债券简称:18国证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96号文核准(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本次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561,527.52万元,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5,223.13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债券无担保。
6、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7、本次债券询价区间为4.00%-5.2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7月2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配售结果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确认。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0、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8年7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取消本次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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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票面金额: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本次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参照市场利率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期限:2个交易日,自发行首日至2018年7月24日。
发行首日:本次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8年7月23日。
起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23日止。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是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规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次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发行费用后不超过20亿元资金用于置换公司债务,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次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债券上市:根据《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上交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次债券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安排本次债券上市,具体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合格投资者。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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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4.00%-5.2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有效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有效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次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7月20日(T-1日)13:30-16:3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次债券申购上限为25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数量即是该投资者在该利率的投资需求,不与该利率以下的申购数量进行累加计算(非累计申购)。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7月20日(T-1日)13:30-16:3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
(5)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联系人:赵崇杰、常天
申购传真:010-68531271、010-68531272;
联系电话:010-68531297、010-6853129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7月23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含2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家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8年7月23日(T日)至2018年7月24日(T+1日)的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7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认购协议》。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本次债券的发行利率;本次债券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等于最终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7月24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8国证债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账户户名: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3700012109027300389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791000040
联系人:逯明
联系电话:010-6858808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8年7月2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债券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和本公告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联系人:孟怡、戴豫升
联系电话:010-88300116、010-88300107
传真:010-8830059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021-68886906
传真:021-68886973
(二)分销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在;张伟
住所: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江路57号五层479段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5层
联系人:乔桥
联系电话:010-56673781
传真:010-56673728
发行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附件一: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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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25亿元(含2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投资者在该利率的单一申购金额,不与该利率以上和/或以下的申购金额进行累加计算,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投资需要,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10%-6.9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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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6.10%,但低于6.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6.50%,但低于6.9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6.9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经由法人或经办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后,于2018年7月20日(T-1日)13:30-16:30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一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或部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情况下,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债券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010-68531271、010-68531272;
咨询电话:010-68531297、010-68531298;
联系人:赵崇杰、常天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六、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投资者(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本次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构承诺: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盖章)
年月日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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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