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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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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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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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聚鑫纯债一年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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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聚鑫纯债一年C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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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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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1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3.3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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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说明:廉晓婵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年初市场悲观情绪较浓,虽然第一季度债市有较为明显的上涨,但市场大多久期和仓位较轻,错过这一行情,4月份以来,央行降准开启,市场悲观预期被彻底扭转,各机构加杠杆抢跑之下,利率短期内出现大幅下行。4月末开始,前期激进的加杠杆行为导致市场资金面大幅趋紧,利率出现超过基本面的快速下行后迅速反弹,10年期国债从前期低点3.5附近迅速回调到3.7左右。5月份,随着盾安集团及城投兑付危机等各信用事件的爆发,信用债大量取消发行,信用风险成为影响市场的重大因素,再加上短期内经济通胀稳定,油价上涨、美元反弹,基本面并未提供强劲支撑,债市继续震荡调整。6月货币出现了超预期宽松,6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此后6月27日的央行货币政策例会指出,要加强形势预判和前瞻性预调微调,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要松紧适度,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其中预调微调和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提法和以往相比都出现了明显变化。印证货币政策从中性偏紧转向了中性偏松。6月最后一周,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但信用市场流动性紧缩短期并未缓解。
报告期内,组合跟随市场变化,在四五月份加仓部分长久期高评级信用债,随着市场情绪的逐步好转及融资利率的平稳下降,组合逐步加长久期和杠杆水平,享受较高票息的同时,取得了一定的价差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聚鑫纯债一年A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截至报告期末中加聚鑫纯债一年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98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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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境内股票投资。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进行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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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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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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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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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综合办公楼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费)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bb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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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9日
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