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8年7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 2018年7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7月17日下午15:00 至 2018年7月1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纪明。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41,595,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6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41,438,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27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15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下同)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557,1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纪明先生、孟建新先生、吕春绪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57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纪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孟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57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吕春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健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57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8,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7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张健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张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邹七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邹七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和严继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戴晓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戴晓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徐莉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徐莉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严继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严继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廖秀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碧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陈碧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王小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438,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00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王小萃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黄靖珂律师和达代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2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选举陈纪明先生、孟建新先生、吕春绪先生、张健辉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戴晓凤女士、徐莉萍女士和严继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日召开,会议选举陈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陈碧海先生和王小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廖秀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日召开,会议选举陈碧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正常履行监事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在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董事吕春绪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孟建新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吕春绪先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出席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陈纪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陈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吕春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商议,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选举情况如下:

(1)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陈纪明先生、戴晓凤女士、孟建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纪明先生为主任;

(2)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严继光先生、陈纪明先生、徐莉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严继光先生为主任;

(3)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戴晓凤女士、严继光先生、陈纪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戴晓凤女士为主任;

(4)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徐莉萍女士、戴晓凤女士、邹七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徐莉萍女士为主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18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36。

四、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张健辉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秦和清先生和吴教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安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何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

六、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邹七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邹七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936121

传真:0731-8893615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3楼。

电子邮箱:571801392@qq.com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邹七平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三。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

张健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湖南省向红机械厂综合管理部部长;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党委组织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总经理。

张健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附件二: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1、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 2008年3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秦和清先生,中国国籍, 1966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科研所所长;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质量管理部部长、科研所所长、董事;2004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6年11月至 2007年3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07年3月至 2008年4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湖南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秦和清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吴教建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营师。1997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南岭化工厂销售一处副处长;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南岭化工厂销售二处处长;2001年8月至 2002 年2月12 日任南岭化工厂市场营销部销售主管;2003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教建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邓安健先生, 中国国籍,1966 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厂汨罗分厂乳化车间主任;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公司汨罗生产厂技术科科长;2002年1月至2004 年12月任公司汨罗生产厂技术质量副厂长;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平江生产厂正厂级副厂长;2008年至2010年兼任公司平江技术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任公司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兼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邓安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何晖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4月至2002年10月任湖南省湘南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02年11月至2007年4月任湖南省湘南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2007年5月至2007年10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2011年5月至 2012 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13 年元月至2013 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财务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财务总监。

何晖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邹七平先生, 中国国籍,198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北方华天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借调至华天集团总部采购中心任北方区采购主管;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秘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邹七平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秦和清先生和吴教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安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何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邹七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4.

邹七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31-88936121

传真:0731-88936158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3楼。

电子邮箱:571801392@qq.com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在长沙市金麓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陈碧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陈碧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陈碧海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陈碧海先生个人简历

陈碧海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任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任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陈碧海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