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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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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申万军工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申万军工份额暂停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的转托管、配对转换、上市交易等其他业务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8年7月2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年自2014年7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23日止,第二个运作周年自2015年7月24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第三个运作周年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止,第四个运作周年自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本基金将以2018年7月25日为基准日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二、 份额折算对象

本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申万军工份额”,场内简称“申万军工”,基金代码163115)、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申万军工A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级”,交易代码150186)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申万军工B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级”,交易代码150187)。其中,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三、 份额折算方式

申万军工A份额和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两份申万军工份额将按一份申万军工A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每个运作周年,将申万军工A份额上一个运作周年结束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军工份额分配给申万军工A份额持有人。申万军工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军工份额将按一份申万军工A份额获得新增申万军工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申万军工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申万军工A份额

申万军工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申万军工B份额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申万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3)申万军工份额

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可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四、 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7月2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军工A级和军工B级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申万军工基金份额净值和申万军工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军工B级在整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2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军工A级暂停交易,军工B级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军工A级恢复交易,军工B级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7月27日军工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7月26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军工A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军工A级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基准收益后与2018年7月2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8年7月2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一)由于申万军工A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折算成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份额数和申万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获得的新增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故持有较少申万军工A份额数或场内申万军工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申万军工份额的可能性。

(二)本基金申万军工A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申万军工份额分配给申万军工A份额的持有人,而申万军工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军工行业投资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申万军工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具体事项以本公告规定的事项为准。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发布了《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的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9月3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与金融工程部

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 1004室

联系人:高克勋

电话: 021-23261162

邮政编码:2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 21 962299 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23日,即2018年7月23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下载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万菱信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该机构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万菱信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本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与金融工程部

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 1004室

联系人:高克勋

电话: 021-23261162

邮政编码:2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并形成决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弃权表决票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权益登记日代表有效的基金份额应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中心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 21 962299

会务常设联系人:赵兵、高克勋

联系电话:021-23261131,021-23261162

网址:www.swsmu.com

2、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4、公证机构: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公证员:林奇

电话: 021-62154848

邮政编码:200041

九、重要提示

1、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关注;

4、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调整管理费、托管费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将按照决议内容进行修订;

5、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咨询;

6、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附件一:《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调整本基金相关费率有关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附件二: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9月3日召开的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授权形式发生变更或本人/本单位重新作出授权等之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一)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费率调整事项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费率调整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调整方案要点

(一)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

原合同表述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订后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调整本基金的托管费

原合同表述为: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订后为: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本次费率调整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费率调整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费率调整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上述费率调整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费率调整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费率调整方案议案。

(二)预防费率调整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费率调整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 21 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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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