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44《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4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拟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星沙东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系为解决子公司星沙东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在对星沙东风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对子公司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2018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6日(周一)下午14:00在杭州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8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47《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拟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迁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变更注册地址涉及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详见2018-4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涉及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子公司湖南星沙东风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东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2017年末持有星沙东风44.55%的股权,2018年6月末收购自然人赵维汉持有的9.09%股权,收购后公司持股比例为53.64%,目前尚处于过渡期,未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为解决星沙东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星沙东风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万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参照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月利率5%。收取资金使用费。如公司内部计息利率予以调整,则此项资金使用利率相应调整。
4、资金使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半年内有效。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星沙东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汽车大世界?H13、H14
3、法定代表人:郭刚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0年8月2日
6、主营业务:汽车整车和配件销售以及汽车维修
7、股权结构:公司2017年末持有星沙东风44.55%的股权,2018年6月末收购了自然人赵维汉持有的9.09%股权,收购后公司持股比例为53.64%,目前尚处于过渡期,未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36%。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星沙东风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053.33万元,负债总额为9,591.6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461.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58%;2017年共实现营业收入56,657.65万元,净利润277.69万元。
9、星沙东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星沙东风以其自有资金购买的车辆合格证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并制订了《关于自有车辆合格证收发规定》。
星沙东风目前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难、 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和诉讼措施;
(2)被资助对象基本面出现问题时,即宏观经济环境对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影响较大或出现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在没有提供资助的情况下,不予提供资助;在已提供资助但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采取协商提前归还,或可将前述抵押、质押物采取处置变卖等措施挽回损失,并中止继续提供财务资助,以防范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星沙东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系为解决子公司星沙东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在对星沙东风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有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次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为子公司星沙东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解决星沙东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参照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星沙东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七、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子公司星沙东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促进其业务发展,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6日(周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5日-2018年8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审议《关于拟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投资设立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6月9日、2018年7月2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议案1、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4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刘静、吕伟兰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9楼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00014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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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打“√”。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