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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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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8-02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舒荣启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宁波华翔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舒荣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近日其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所任公司监事的职务,监事会对舒荣启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舒荣启先生不担任监事后,将另有任用。在新监事就任前,其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推选王庆军先生出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宁波华翔股东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提名,本次会议同意推选王庆军先生(简历附后)作为股东代表出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

本公司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庆军先生,38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峰梅”)总经理。曾任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庆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在宁波峰梅担任总经理,宁波峰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周晓峰控制的其他企业,且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王庆军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8-03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18年7月19日公告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推选王庆军先生出任公司监事的议案》。王庆军先生由公司股东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提名拟任公司监事,现将其部分简历更正、补充如下:

原文:“王庆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以下情形:……(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更正为:“王庆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在宁波峰梅担任总经理,宁波峰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周晓峰控制的其他企业,且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王庆军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它内容不变。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请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