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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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公告。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8元/股)。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及8元/股计算,股份回购数量约为2,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7%。若按回购金额下限及8元/股计算,股份回购数量1,250为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将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新北区汉江路156号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9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朱敏、沈娟

4、联系电话:0519-89886102

5、传真号码:0519-85125883

6、电子邮箱:info@jswelle.com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