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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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5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腾路2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常建鸣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刘晋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常建鸣、梁生之、高吕权、傅磊、张新、程树康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德山、杭治雨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此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亦涛、王舒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55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新永恒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永恒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5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83%。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循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收到股东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新永恒”)《关于拟减持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新永恒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自鸣志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鸣志电器股份,也不由鸣志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

每年本公司减持鸣志电器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鸣志电器股份总额的25%(不包括公司上市后增持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新永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新永恒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