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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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5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宸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宸医药)从事药品销售及配送等业务,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为医药商业公司,海宸医药与恒韵医药在上述业务中有合作关系,构成关联交易,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以下范围内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 海宸医药与恒韵医药之间发生药品销售及配送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签批,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授权期内海宸医药与恒韵医药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继续发生的关联交易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宸医药与恒韵医药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述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正常的经营购销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137号申基索菲特商务大厦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白晓敏;

注册资本:玖亿柒仟伍佰柒拾陆万元整;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通用机械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恒韵医药成立于2008年10月,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2018年3月31日,恒韵医药总资产为185,746万元,净资产为176,534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490万元,净利润-1,248万元。

恒韵医药为李仕林实际控制的企业,李仕林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禄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公司关联方。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预计与恒韵医药发生药品销售及配送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是子公司与关联公司进行的日常业务往来,可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 备查文件

1、 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40 证券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59

债券代码:122424 债券简称:15华业债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华业债”公司债券

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回售代码:100933

● 回售简称:华业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

● 回售登记期: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9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154,239手(1手为10张)

● 回售金额:154,239,00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8月6日

根据《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8年7月9日披露了《华业资本关于“15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和《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华业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于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7月11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即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9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5华业债”全部或部分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5 华业债;122424

3、发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含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调整前利率为 5.80%,调整后利率为8.50%

二、 本期债券回售申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5华业债”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

1、回售申报数量和金额:“15华业债”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154,239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54,239,000.00元(不含利息)

2、债券存续数量和金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变更为 1,345,761手,金额为1,345,761,000.00元

3、存续债券本金兑付日: 2020 年 8 月 6 日

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8年8月6日为“15华业债”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5华业债”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