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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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济堂 编号:2018-086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0日分别以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刊登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临2017-087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济堂制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500万元。截止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圣济堂提供担保金额为3.54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同意为圣济堂制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贵阳中华路支行”)申请10,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共计2,500万元,贷款利率5.26%,贷款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7月23日起算,最终以银行实际放款日为准);存兑汇票8,000万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算,最终以银行实际放款日为准)。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26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医药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林洪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2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静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圣济堂制药总资产114,909.17万元,净资产74,472.2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6,539.12万元,净利润为17,393.6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工商银行贵阳中华路支行及圣济堂制药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

债务人: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在人民币 105000000元 (大写: 壹亿零伍佰万元整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 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保证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第二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第4.1条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4.2条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第4.3条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第4.4条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第4.5条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确保圣济堂制药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当前,圣济堂制药生产经营稳定,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公司本次为圣济堂制药10,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3 名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10,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圣济堂制药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圣济堂制药10,5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合计总额为11.0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3.62%;公司对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53%。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