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业务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8-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8-6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业务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进展情况

2018年7月21日,江苏省镇江市委书记惠建林、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叶飞携相关委办局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控股”)总经理莫德旺、副总经理黄耀文率领的下属机构负责人一行,在镇江明都大酒店会议厅见证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或“公司”)与镇江市人民政府签订《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镇江是全国最早的“两江”医保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首批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国新健康将利用积累的技术优势和服务经验,为镇江建设以健康为核心、以医保为切入点,以建设开放融合的平台为基础,打造整体数据支撑体系,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要素良性互动、数据安全应用的健康服务保障平台。通过医保、医疗、药监、药品生产及流通的数据融汇、整合、盘活,服务于医保支付控费、医疗质量评价、药品支付标准及来去可溯的质量监管,形成“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有效模式,同时,在政府监督下,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将协助镇江市政府打造健康服务保障体系的新标杆,旨在形成在全国“三医”联动改革可复制的新样本,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合法合规开发使用。

二、协议概况

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建设,遵循“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数据标准化、系统接口兼容,实现数据汇集和系统融合,形成“一个数据资源中心、一个协同应用平台、一个拓展应用服务包”的“1+1+N”的平台架构。

1、合作内容

(1)“一个数据资源中心”建设

健康大数据资源中心以统一规范的健康数据标准体系,汇聚医保、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药监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相关方数据,通过建立数据应用标准,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促进健康信息应用,实现镇江市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提供公开透明的政府决策支持。

(2)“一个协同应用平台”建设

建设协同应用平台,实现镇江市医保、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药监等政府相关管理和服务机构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为拓展应用服务包提供数据支撑。

(3)“一个拓展应用服务包”实施和服务

为各级政府部门和服务经办机构等提供基础性和创新性应用工具。在医保、医药、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领域提供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及融合应用。

(4)确保信息安全,实现大数据应用

国新健康依托在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方面的独有优势,为镇江市做好数据安全治理,确保信息安全。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增值服务。

2、双方职责

(1)镇江市政府对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建设、运维及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招标等规定,就相应投入提供经费保障。

(2)镇江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结合智慧镇江建设,为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建设运行提供所需的软硬件基础。

(3)国新健康组织管理和技术团队,负责健康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运维及服务,确保平台建设如期完成,并实现本地化服务。

(4)国新健康负责提供拓展应用服务包服务,包括C-DRG地方平台建设及后期服务、耗材招采及监管、药械监管、医联体资源共享、医疗机构绩效考评、慢病管理、医保支付标准服务、医保基金盈亏预测分析平台等产品,并保证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新健康相关服务费用预算约为1000万元/年,最终项目和费用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的结果为准。

(5)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及其应用数据的所有权归属镇江市政府。国新健康对数据负有保密和安全管理责任,对数据的任何处置行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征得镇江市政府的许可或授权。

3、附则

(1)双方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推动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建设。

(2)本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工作开展由镇江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签署配套合作协议。相关工作于2018年8月1日开始启动。

(3)本协议合作期限5年。合作期满视双方意愿再行商定是否延续。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国新健康能力建设

由于镇江早在1999年开始医保试点,在“三医”联动改革上居于全国领先,无论从改革理念、政策理解、存量建设方面,都有良好的基础,公司将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已有的核心竞争力,从技术、产品、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发挥存量优势、发掘资源潜力、完善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协同调度能力。本次与镇江市的合作,将全方位检验、完善公司的能力建设。

2、有利于探索全国可推广的模式

本次合作涉及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药监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多部门及企业,在全国各省市开展“三医”联动改革、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全民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大背景下,这次与镇江市的合作突显意义重大,国新控股及国新健康领导高度重视。公司将在镇江抓住“一体三面”建设,即一体:大数据体系建设,三面:服务于医保支付控费,服务于医疗服务评价体系,服务于药品质量监督,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率,提高健康服务保障水平。此次在镇江的合作,将成型高水准的综合体系模式,有利于在全国推广。

3、有利于各种商业模式的落地

本次合作,是在镇江具体落实公司健康保障服务体系战略,在“一个数据资源中心、一个协同应用平台、一个拓展应用服务包”的“1+1+N”的平台架构建设,一个拓展应用服务包中有N个产品,在该系统下导入公司的各种新增产品及服务不含在该协议预算内,由此,可形成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医疗机构等采购第三方服务的商业模式,同时,在政府监督下,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为逐步实现医药福利管理服务(PBM)、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医疗人工智能服务等商业模式,打下了基础。

4、有利于建立价格体系,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与镇江市的全方面合作,采取市场化的手段,项目和费用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在项目招标与实施过程中,有利于公司协同作战,统筹考虑建设进度与成本,无论涉及的政府项目还是延伸的产品与服务,都将形成合理价格机制,有利于在全国推广中的参考。逐步为公司带来优良业绩和可持续发展。

5、公司与镇江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协议的付诸实施及进度可能会有一些变动和调整。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健康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