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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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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部〔2018〕第139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8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部〔2018〕第139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39号),现就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 请结合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资管”)的业务往来,核实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是否与湖北资管存在关联关系;同时,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说明西藏麦田通过向湖北资管质押你公司股权198,200,000股的融资金额,融资用途以及实际使用的情况。

回复:就以上问题,公司向西藏麦田发出问询,得到回复如下:西藏麦田与湖北资管除股权融资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浦江域耀与湖北资管无业务往来。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与湖北资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7年9月21日西藏麦田与湖北资管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西藏麦田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98,200,000股分两笔质押给湖北资管,融资金额为7亿元,融资用途为偿还西藏麦田所欠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实际也用于西藏麦田向东吴证券偿还债务。

二、 请核实湖北资管的股权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和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阜投资”)的持股比例,是否与阜兴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请进一步核实湖北资管对西藏麦田融出资金的最终来源。

回复: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就以上问题向湖北资管发出问询,截至本回复函公告之日,尚未收到相关答复。

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及电话联系湖北资管相关工作人员,获悉湖北资管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2.67%、武汉市都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利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湖北资管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资管对西藏麦田融出资金的最终来源于自有资金。

三、 请核实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与江苏阜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墨实业”)是否存在投资关系;如是,请详细说明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投资阜墨实业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时点,投资目的,投资金额,投资结构,投资收益以及合同约定的投资时长等。同时,结合阜墨实业近一年法人代表的变更情况,说明西藏麦田与浦江域耀退出对阜墨实业的投资情况。

回复:就以上问题,公司向西藏麦田发出问询,得到回复如下: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与阜墨实业之间不存在实际投资关系,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曾于2017年12月和阜墨实业口头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在江苏进行项目合作,由于项目合作的需要入股阜墨实业(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各认缴阜墨实业10%注册资本),但并没有实际出资,后由于项目条件不成熟而终止合作;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于2018年3月从阜墨实业退股,故西藏麦田和浦江域耀与阜墨实业之间不存在实际投资关系;阜墨实业的法人变更属于阜墨实业自身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西藏麦田并不知情。

四、 请核实浦江域耀资产被冻结的时间、金额、原因以及被冻结资产的性质,是否与阜兴集团近期经营情况有关;如是,请详细披露。同时,请结合浦江域耀的主要资产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详细说明浦江域耀资产被冻结对西藏麦田及你公司的影响。

回复:就以上问题,公司向西藏麦田发出问询,得到回复如下:经西藏麦田向浦江域耀征询,以及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到,浦江域耀资产于2018年6月29日被冻结,被冻结资产为浦江域耀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股权金额为5.5亿元,具体冻结原因尚未得知,公司无法确认该冻结事项是否与阜兴集团近期经营情况有关,目前浦江域耀正在和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回复;浦江域耀主要资产为持有西藏麦田的100%股权,西藏麦田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华塑控股的24.13%股权。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浦江域耀资产被冻结对公司正常运作无影响。同时,公司已提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时向公司通报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请核实浦江域耀的股权背景,是否与“阜兴集团与浦江县政府签署产业基金投资协议”存在关系;同时,请核实你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就以上问题,公司向西藏麦田发出问询,得到回复如下:经西藏麦田向浦江域耀征询,以及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到,浦江域耀的股东为自然人李雪峰和张子若,与“阜兴集团与浦江县政府签署产业基金投资协议”不存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浦江域耀于2017年3月29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对浦江域耀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报道中称“阜兴集团官网披露,2017年3月17日,某地级市相关领导到访阜兴集团,双方就产业基金、贸易、地产等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阜兴集团总裁赵卓权、佳运置业董事长沈仁兴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公开资料显示,赵卓权在担任阜兴集团总裁之前,就曾在佳运置业担任要职。”请核查赵卓权在佳运置业的任职情况以及佳运置业和沈铁娟与阜兴集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结合你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一步核查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和张子若与佳运置业和沈铁娟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浦江域耀在收购西藏麦田的最终资金来源。

回复:

1、 公司无法通过公开信息核实赵卓权在佳运置业的任职情况,暂无法与赵卓权取得联系。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到的佳运置业的股东构成及其关联方、沈铁娟的关联方与阜兴集团的股东构成及其关联方,经比对,未发现佳运置业和沈铁娟与阜兴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为进一步确认,7月20日公司与佳运置业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得到口头答复:赵卓权没在佳运置业任职,佳运置业、沈铁娟女士与阜兴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根据公司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的佳运置业的股东构成及其关联方、沈铁娟的关联方,经比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和张子若与佳运置业和沈铁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为进一步核查,公司就该问题向李雪峰发出问询,2018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李雪峰的回复:我本人及夫人张子若与佳运置业和沈铁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浦江域耀2017年3月29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浦江域耀收购西藏麦田100%股权需支付109,959万元,所支付资金来源于浦江域耀自有资金的不少于5亿元,其余资金通过向股东个人借款取得。同时,财务顾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七、 报道中称,常州中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庚实业”)系一家注册于2016年5月的公司,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对中庚实业持股90%,常州正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正耀资管”)持股10%。同时,“中庚实业的联系电话与电邮对应的是‘阜兴系’旗下私募基金郁泰投资控制(以下简称“郁泰投资”)的多家有限合伙企业。而其股东正耀资管的联系方式也与“阜兴系”公司出现重合。”请结合中庚实业、正耀资管和郁泰投资的股权结构,核实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是否与阜兴集团及其旗下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请进一步核查你公司与中庚实业、正耀资管、郁泰投资及其参股公司的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回复:

1、 经公司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常州中庚的联系电话和电邮与郁泰投资名下的有限合作企业(含注销)不存在出现重合的情况。中庚实业、正耀资管和郁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数据来自天眼查。

根据公司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的阜兴集团的股东构成及其关联方,经比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与阜兴集团及其旗下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进一步核查,公司就该问题向李雪峰发出问询,2018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李雪峰的回复:我本人与阜兴集团及其旗下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与中庚实业、正耀资管、郁泰投资及其参股公司均没有发生过业务往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八、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显示,西藏麦田于2016年11月24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东吴-浦发-涌金10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将其持有公司共计19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2%)股票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请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说明西藏麦田通过向东吴证券质押你公司股权190,000,000股的融资金额,融资用途以及实际使用的时间和用途,是否与上海通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通曼投资”)存在相关业务往来。

回复:就以上问题,公司向西藏麦田发出问询,得到回复如下:2016年11月24日,西藏麦田与东吴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书》,西藏麦田将持有的华塑控股190,000,000股份质押给东吴证券融资10亿元,交易期限为364天,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1月23日。2016年12月1日,西藏麦田与通曼投资签署《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西藏麦田将上述融资1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通曼投资进行投资管理,双方约定本次委托投资管理的期限至2017年11月1日,到期由通曼投资将10亿元本金连同约定的投资收益分成一次性支付给西藏麦田。截至2018年5月31日,西藏麦田应收通曼投资72,834.71万元。除此之外,西藏麦田与通曼投资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

九、 你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显示,由于交易双方无法就交易相关条款达成一致,你公司决定终止收购杭州遥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不低于51%的股权;同时,你公司拟变更交易标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你公司详细说明终止收购遥望网络的真实原因和沟通过程,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在临时报告中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本次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多轮磋商,但交易双方最终无法就标的估值及交易价格达成一致。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电话沟通、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已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18年7月11日签署了《终止协议》。

公司在《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中披露了终止购买遥望网络不低于51%股权的原因和沟通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 你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关于解除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在为上海渠乐提供担保不足6个月的时间即解除对其担保。请进一步核查上海渠乐是否与阜兴集团、浦江域耀、佳运置业等上述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如是,请详细说明业务往来的具体情况。

回复:上海渠乐主要开展大宗商品业务,大宗商品业务属于化工产品及原料、矿产品相关业务范围内,与阜兴集团、浦江域耀、佳运置业等上述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