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38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6、2018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决议的重要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2日-2018年7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9号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8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8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郁霞秋女士;
7、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人,参加会议的股份总数为366,958,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98%,其中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6,958,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98%。具体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为366,888,0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974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366,958,528股,同意366,95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1,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39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9月6日,每日9︰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晨丰公路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卢斌
邮政编码:215631
联系电话:0512-56926898
传真号码:0512-56926898
电子邮箱:lubin@cjrfjx.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