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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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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5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定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提名石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石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关于提名向双林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向双林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3、关于提名胡荣尚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胡荣尚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4、关于提名林晓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林晓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5、关于提名徐仁和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徐仁和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6、关于提名施哲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施哲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7、关于提名刘长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刘长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以上提案,同意将石磊、向双林、胡荣尚、林晓辉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仁和、施哲、刘长河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各方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提案中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公司将把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8、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石磊,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2000年8月至2007年2月,美国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历任初级分析员、分析员、副理、经理;2007年3月至2013年12月,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执行董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赛迪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载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赛迪纵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赛迪新宇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等。

石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因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向双林,男,1968年出生,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日本金泽大学国立癌症研究所访问学者(国费);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日本金泽大学国立癌症研究所医学博士(国费);2002年4月至2002年10月,日本金泽大学国立癌症研究所客座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7年1月,美国哈佛医学院BIDMC 医疗中心博士后。2005年5月至2008年7月,美国Arqule Inc. 公司任技术顾问; 2006年10月至2008 年7月,美 国 Cequent Pharmaceuticals, Inc.任技术顾问;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美国哈佛医学院BIDMC医疗中心讲师;2008年7月,湖南师范大学任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2月至2015年1月,湖南师范大学任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向双林先生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历任)、副会长,湖南省欧美同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理事(历任),中国细胞生物学会细胞结构与功能分会委员、常务理事,国家留学基金委理科评委;湖南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副理事长,湖南省医学教育科技学会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实验动物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常委;《中国细胞生物学报》、《基因组学与应用生物学》、《生命科学研究》、《激光生物学报》、《湖南师大学报(医学版)》等杂志编委;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中国遗传学会、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日本分子生物学学会、美国癌症学会会员。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南华爱世普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湖南南华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向双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胡荣尚,男,出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任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

胡荣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林晓辉,男,1968年出生。1991年7月至2004年8月任湖南省药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2004年9月至2012年1月任湖南星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任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13年5月至今任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5月至今任中信医药(深圳)有限公司总裁;2015年6月至今任湖南星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裁,中信医药(深圳)有限公司总裁,湖南星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林晓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公司2018年6月12日《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湖南星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11%股份(3150万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其他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徐仁和,男,1962年出生。1978至1983年,南华大学医疗学士;1984至1987年,中南大学药理硕士;1987至1991年,中南大学助研;1992至1994年,以色列巴尔依兰大学博士后;1994至1996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博士后;1996至1999年,东京大学发育生物学博士;1999至2006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高级研究员;2006至2014年,美国康乃狄克大学副教授;2014至今,任澳门大学教授,美国IMSTEM生物科技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澳门大学健康科学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仁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施哲,男,1950年出生。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历任陆丰经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开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凯东集团、广东东莞机械进出口公司等十企业法律顾问,现任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施哲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刘长河,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3年获律师资格;2003年7月至2008年8月任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2009年9月至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刘长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6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定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提名陈元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元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2、关于提名申晨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申晨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经各方提名,以上议案同意将陈元、申晨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陈元,男,1981年出生,法学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先后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湖南分所)助理审计员、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0年8月至2013年9月,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任助理检察员;2013年9月至2016年12月,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任检察员;2016年12月起在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审计部副总经理。

现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2、申晨,男,1987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3年4月至今于新疆宏昇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2013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乾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担任北京中民银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新疆无解能量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和平财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7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8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1.01:选举石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2:选举向双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3:选举胡荣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4:选举林晓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2.01:选举徐仁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2.02:选举施哲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2.03:选举刘长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提案3.01:选举陈元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提案3.02:选举申晨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提案需以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本次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不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8年8月7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7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4、会议联系方式:朱柏文(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144;电子邮箱:zhubw@nhbiogroup.com)。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