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9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将其质押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3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章炳良,用作向章炳良先生的借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办理质押延期购回、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编号:临2018-048)。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其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的数量增至532万股。(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临2018-068)。
二、本次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情况
因提前归还章炳良先生的借款,2018年7月23日,段佩璋先生将前述质押的53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0%。
截至本公告日,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18,7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12%,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